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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参战荣誉金”与“烈属抚慰金” [打印本页]

作者: 广西军烈属    时间: 2014-6-1 23:46
标题: [原创]“参战荣誉金”与“烈属抚慰金”

“参战荣誉金”与“烈属抚慰金”


长期以来,我们的优抚政策基本上立足于“扶贫、解困”,属于施舍性质。比如参战补助只有农村无工作或者城市下岗失业才能领取,属于困难补助性质,而且数额不多,而对于烈属,只负责养到18岁。这主要是我国长期以来国民经济非常困难造成的。
但是,经过30年的发展,今天的中国,已相对富裕,在这种情况下,优抚政策也应该与时俱进,给参战军人及烈属以尊严,是民政部门应该考虑的事情。
比如改变生活困难补助的做法,用参战荣誉金的名义发放,让全体参战官兵享受荣誉。改变抚恤金的做法,用抚慰金的名义发放,18岁以后继续发放,等等。不需要发多少钱,但会给参战军人及烈属带来很大的安慰。
某些国家对参战军人及烈属的待遇已经由补偿性改为发展性,而我们还处于救济性。

[此帖子已被 广西军烈属 在 2014-6-2 15:12:23 编辑过]


作者: 广西军烈属    时间: 2014-6-1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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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常听到的话“国家不是已经把你养到18岁了,你还想怎样?”,我想,我爸如果还活着,他绝对不会把我养到18岁就赶我出门,我结婚时,买房时,他应该会赞助一些。
作者: 无名民兵    时间: 2014-6-2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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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后继续发钱,这在哪个国家都没先例。
有的国家对阵亡军人子女的所有学费(包括大学)全免。
中国也应该这样做。父母帮子女交学费是很正常的,也是人之常情。

作者: 广西军烈属    时间: 2014-6-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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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陋寡闻了吧,18岁以后继续发钱,我们国家就有,上海的在职烈士子女每月由单位发200元成年烈属抚慰金,不在职的由街道发放,我要是骗人天打雷劈。
作者: 农夫之子    时间: 2014-6-3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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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补助是中国的特色,怎么补,补什么,补的范围和时限由ZF说了算。
作者: 战友啊    时间: 2014-6-3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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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歌好比春江水-------“参战荣誉金”与“烈属抚慰金”,我的看法越来越是梦了,别提他了。心是在流泪,但要看得开。


作者: 战友啊    时间: 2014-6-3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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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歌好比春江水------“参战荣誉金”与“烈属抚慰金”,看目前的局势,是没有希望的了,不会有指望的了。一句话我们是中国。忽悠忽悠的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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