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NET.CN

标题: 最新消息! [打印本页]

作者: @梦漪@    时间: 2007-10-6 16:21
标题: 最新消息!

刚刚收到QQ群里的消息,请大家注意!不管真假,都要提高警惕。

    若是有人在商场或停车场接近你,向你推销香水类产品,又建议你闻下,试下香味的的?
一定要注意了," 这不是香水!那是乙醚!"一种迷药类的东西, 当你闻到它,你就会昏倒。
然後他们就会拿走你的皮夹、你身上所有的值钱物品。
   请转寄给你所有的朋友,并且请提高警觉,注意此类似事件!并提醒周围人 


作者: 破锣嗓子    时间: 2007-10-6 16:40
防患于未然吗!!谢谢梦姐!!
作者: 天牌萝米筛    时间: 2007-10-6 16:56

作者: 老钢盔    时间: 2007-10-6 17:07
老招新传,还是注意点好,防患于未然!谢谢。
作者: 笑龙@    时间: 2007-10-6 17:21
前一段我也听说了,大家一定要警惕啊
作者: 爷们榜样    时间: 2007-10-6 17:32
收到,多谢!!!!!!
作者: 说干就干    时间: 2007-10-6 23:14
梦漪的提醒非常重要!
作者: 蒿三.33    时间: 2007-10-6 23:18
谢谢了
作者: 三座大山    时间: 2007-10-6 23:33
明白,多谢!
作者: 春儿格格    时间: 2007-10-7 06:42
提高警惕,防患未然,谢了
作者: 荒原狼    时间: 2007-10-7 08:19
多谢提醒!
作者: 豌豆苗    时间: 2007-10-7 10:20

这种伎俩在解放前就有了,叫做“拍花子”。过去的主要目标是小孩、小姑娘、小媳妇,为卖钱。
据说“拍花子”技巧高超,很少有失手的。是否用药也未可知,但不可能是“乙醚”-----效果来得慢、症状明显。应当是更多类似于催眠术。

六、七十年代,在北京的天桥、王府井还有存在。

去年在电视上看到过武汉一个未破获的当街诈骗的案例,第一个感觉就是又有“拍花子”了。
呵呵,万恶都露头了······。


作者: 淘气新世纪    时间: 2007-10-7 10:28
梦漪的提醒非常重要!注意点好,防患于未然!谢谢。
作者: 开心快乐    时间: 2007-10-7 18:10
提高警惕,防患未然,谢了!   
作者: 栗子    时间: 2007-10-7 18:33
Thank you very much!
作者: 一路春风    时间: 2007-10-7 18:48

 

 

 

谢谢提醒!


作者: @梦漪@    时间: 2007-10-7 22:17
  不用谢我,只要咱们骑友中不出现一例被“拍花子”的案件,或者叫“拍花子”的失了手,那俺的帖子就没有白发。应该感谢社会这个大课堂,万恶萌发,叫我们大家都长了见识,起码都学得聪明了。
作者: 老梧桐    时间: 2007-10-7 22:40

老米

是个有心人


作者: 平常心    时间: 2007-10-10 15:00
已知,提高警惕!
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07-10-10 19:40
接受提示,一定要注意!
作者: 花果山    时间: 2007-10-19 08:22
刚看到此帖、谢了、




欢迎光临 YOURNET.CN (http://bbs.yournet.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