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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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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08: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骑友大本营会员群
转自:磨房-论坛-伸出我们的双手,雷霆一定能站起来!
作者: 林子101688

各位车友大家好,我是沙头角的林子(QQ:24087199),在磨房并不活跃!车友雷霆出事后的几分钟内,正好我邻居驾车经过现场,是现场的第一目击证人!当时我带着布吉群的车友在恩上村越野后偶遇无鬼队伍。他们先行下山。接到他们电话后我马上到了事发现场!雷霆车友已经被120接走!
鉴于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应磨房管理员阿金的邀请,发此新帖!以后雷霆车友的最新消息以此贴为准!请大家不要猜疑以免影响视听!也欢迎大家在此了解、交流、讨论雷霆事故的教训,本人愿意在此解答车友我所了解的一切,谢谢大家!
下面我为关心雷霆车友(以下称雷霆)的各位朋友通报现在我了解的情况!
1.雷霆82年生,是飞扬俱乐部山地车群(群号 3852572)的车友,平时群里活动不多。就职于坂田富士康,平时经常与富士康的几位车友一起活动,出事时是单飞(教训)!
2.出事地点是伯公坳往莲塘方向约1KM的5055103灯杆处!车友雷霆下山右拐不及越线撞中交通事故方小车(暂称为事故方车)前脸(目击者说事故方车在正常车道行驶,有事故现场照片),随后下半身撞击汽车前整流罩,身体撞裂副驾驶玻璃,副驾驶位右上方车壳被撞变形,应该是头部撞击痕迹。雷霆当时戴了头盔!随后翻过车厢落在事故车后半部车体与隔离栏之间,不排除与隔离栏有撞击!事故经过与责任以交警部门事故鉴定为准!
3.雷霆现于沙头角盐田区人民医院6楼ICU病房抢救。本人已经携几位车友见过病人母亲和亲属!出事时间是五月十日(星期日)下午接近四点!事故车为粤B 09Q78-BORA车,该车第三者险已逾期六天。事故时车内三人,车主为潮州人!车友单飞出事!交警部门事故鉴定还没有出来!
4.现在车友的伤势情况通报如下:脑干受伤、右脸颊骨、下颌骨粉碎性骨折!右眼球已于5月12日下午手术摘除!右脸部,口腔,鼻腔完全变形,截止5月12日晚9点,车友仍陷深度昏迷中!并没有脱离危险!目前事故方车主已经支付医院医疗费一万元,截止5月12日晚9点,治疗费用已经超过2万元。
5.富士康领导已经来看过雷霆!
6.现在各方面均正在等交警部门出事故鉴定划分责任!
7.病人家属10日晚10点知道雷霆出事,父亲当晚到了医院,母亲今天已经到医院的。
8.据医院方面说前期治疗费用需要15万元!
······
2009-05-19 11:26:54
今天车友P-G通过关系,邀我一起咨询了雷廷的脑科主治专家冯大夫,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原来在亲属那里了解到的雷霆病情有些不严谨不准确,现做更正:
1.雷廷为严重的脑复合损伤,脑神经损伤严重!脑干损伤临床不明显!
2.骨颊粉碎性骨折描述不准确,现取消该描述!
3.肩部骨折!
4.因脑损伤出现严重的尿崩现象!
5.右眼球破裂已手术摘除!
6.脸部已经做过十多次手术清创缝合!
7.昏迷状态既没有加深也没有好转!
8.病人苏醒的可能性为50%(相当残酷)

······
2009-05-23 18:22:13
据雷霆亲友描述,雷霆已经能随着他亲友的呼唤右眼和头部有轻度反应,触碰他的左手感觉握力很大,左腿抖动比较厉害(应该是脑组织损伤造成的现象),左眼有时半睁,但是医生说雷霆还是处于昏迷中,并没有醒来!尿崩现象没有好转,仍然是正常人的6倍!这是典型的脑部损伤造成的,但病情在恢复之中!

2009-05-23 18:53:28
雷霆脑部损伤的通俗解释:下面我用通俗的比喻解释一下脑复合损伤!由于头盔的保护,雷霆头颅骨部分(即包裹大脑的骨骼)无骨折!大脑复合损伤应以大脑挫裂伤为主,为软性损伤!怎么解释呢?相当于一辆高速行进的客车忽然撞车,头骨相当于客车,乘客相当于脑组织,由于脑组织的密度不一样,相当于我们人与人之间的个体有胖有瘦,有大人有小孩。当撞击发生的时候,车体由高速运动忽然转为静止,而车内的人继续向前运动!胖子和成人势能大运动的距离大,撞击得更厉害,小孩和瘦子势能小运动的距离小撞击得轻些!
同理,当颅骨由高速运动忽然转为静止,但是因为颅内组织是柔性的,还继续向前运动,密度大的组织势能大运动距离远,密度小的组织势能小运动距离近,不同的是,脑白质是纤维状的,而且脑组织是一体的,相互裹挟着从高速运动到撞击颅骨静止!中间发生的事情我们就可以想象到了!会造成大脑组织相互撞击形成的挫伤,神经纤维由于脑组织运动距离不同而形成断裂!比较专业的术语就是:脑复合损伤指的是脑白质(神经纤维)、脑灰质(神经细胞)及脑部其他间质结构混合损伤!受伤面积较大,可出现相应神经控制出现运动、感觉障碍,如瘫痪等。脑神经是人体最精妙的神经,并且不可再生!脑神经主管视、嗅、听、味等,可谓人体五感均有包括。后果是怎样大家应该清楚。脑干是人体生命中枢,若脑干受损,哪怕其他器官功能正常都可以导致死亡。
解释中用了部分肥超医生的话语!谢谢!解释不对的地方请肥超医生指正!

2009-05-25 00:10:12
今天下午3点和车友老杜,雷霆同学大口鱼丸一起去医院探望了雷霆,总体情况向好:体温正常;可以自主呼吸(因考虑防止大脑缺氧继续插管),尿崩现象有好转,由原来的6000多降为5000多。受伤情况确定:脑复合损伤(恢复中),右脸部,右肩部骨折,下颌骨骨折严重,右眼摘除!身体其他部分没有受伤现象!听母亲和同学的呼唤有所反应,要他握手也有反应,双手双脚可以动作!据医生说按这种情况发展存活下来基本没有问题,现在关键的是他的大脑功能恢复情况无法预知!总的情况比原先预想的要好,但不排除反复!听医生的口气,雷霆现在考虑的是将来苏醒过来后面临的心理问题!将来整容、下颌骨修复等巨大的经济问题!截止5.24日,雷霆医疗费用已经花费了12万!不管怎么说,这些都是好消息!祝福雷霆!祝福他的双亲!

最新消息:经过盐田医院连续16天的抢救和治疗,雷霆的病情有了相当的好转!在富士康集团领导的关怀下,富士康已经为雷霆联系到条件更好的深圳市二医院继续接受治疗!明天,也就是5月26日,雷霆转院治疗!
······
随队骑行六项原则:
各位车友:
我们从不同的地方来到这里,为的是同一个目的:锻炼、减压、自虐!但绝对不是为了对我们自己和家人造成伤害。作为一个团队,必须要遵守纪律。 户外活动最大的问题就是安全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一票否决,没有任何商量余地。拒绝随队骑行六项原则的朋友,我们将不视为本骑行群队员。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对安全的蔑视或忽视,将会对我们自己和他人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注意:生命只有一次! 我相信良好的纪律和执行力将会给我们带来无限的快乐!这是我们的初衷,也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随队骑行六项原则:勤查车,护具全,限超车,列队行,保间距,禁脱把!
以下为解释条款!
1.护具:头盔手套必须齐全!夜骑车灯警示灯也视为护具!
2.不准超越领骑!
3.必须靠右边列队骑行,不得并行和沿途交谈!
4.列队行车与前车间距必须大于**M(根据道路情况领骑口头确定)!
5.原则上不允许超车,如后车确需超车必须征得前方队员同意,并在其左侧超车!
6.下坡前个人自行检查车子制动、轮组等组件是否正常,新手可以请领骑、收队、协领检查!
7.下坡绝对不允许超车!
8.不得脱把骑行或骑行中接打电话(耳机除外)!
9.不得换骑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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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09:1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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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贴子,顶.

现在有好多骑友不注重安全,有的人在接近30度的下坡路上速度超过了50KM/H还津津有乐道,他并不知道这种状态下有情况根本停不住车,在这里应当受到批评,不讲安全是不道德的,安全不是一个人的事,是你家庭的事,单位的事,朋友的事,如果一个出了事故,所有的人都会为你担忧.

上边贴子的七条真的非常重要,如果不遵守,关健的时候能要你的命或者让你成为终生残废.

1.护具:头盔手套必须齐全!夜骑车灯警示灯也视为护具!
2.不准超越领骑!
3.必须靠右边列队骑行,不得并行和沿途交谈!
4.列队行车与前车间距必须大于**M(根据道路情况领骑口头确定)!
5.原则上不允许超车,如后车确需超车必须征得前方队员同意,并在其左侧超车!
6.下坡前个人自行检查车子制动、轮组等组件是否正常,新手可以请领骑、收队、协领检查!
7.下坡绝对不允许超车!
8.不得脱把骑行或骑行中接打电话(耳机除外)!
9.不得换骑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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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要安全。安全第一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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