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参战老兵维权第一案结案通报
全体参战老兵:
大家好!
自深圳市罗湖区退休参战老兵状告罗湖区民政局一案开庭后,引起了全国参战老兵前所未有的关心和关注,不断从各种渠道打听案件进展的消息。同时,此案也引起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和罗湖区委、区政府及市、区两级法院的高度重视。据原告说,特别是罗湖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此案的最佳解决方案,还一周六次邀请原告参加座谈会,听取原告的意见,充分体现了罗湖区委、区政府对此案的重视和关心。在案件判决最后期限到来之际,罗湖区委、区政府顶着深圳市民政局的压力,以调解的方式和原告达成协议了结此案。
2011年4月29日,在罗湖区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原告(甲方)、被告(乙方)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协议内容大致如下:
1、乙方撤销2010年8月3日《关于取消部分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的通知》,从2010年9月起,恢复甲方优抚待遇,纳入优抚对象管理服务。
2、乙方因此案给甲方造成的文印费、交通费等开支如实报销。
3、对于某些部门给甲方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乙方给予每人一定数额的精神抚慰金以示抚慰。
4、甲方向法院撤销2010年11月状告罗湖区民政局的诉讼。
这不单是原告的胜利,而是全体参战老兵依法维权的一次伟大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