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0日星期天骑行三台及品磁县小吃 三台遗址再次讲解:位于临漳县南的邺城,是我国历史上北方著名的"六朝故都".据文献记载,邺城为春秋时齐桓 公所筑.由西门豹治邺而闻名.东汉后期,为袁绍统治北方的中心.东汉建安九年(公元20年),曹操破袁绍后, 开始大规模建筑,后为曹魏的陪都,相继为后赵,前燕,东魏,北齐四朝的都城. 近年考古研究部门对邺城遗址进行勘探发掘,探明了大部墙址, 门址建筑基址,交通大道等.勘查表明:全明门和建春门之间横贯一条东西大道, 将古城分成南北两区,北区中央为宫殿区,南区为居民区与一般衙署所在. 另一条大道正对主要宫殿,形成一条中轴线. 城址内出土了盔甲,马铠各种兵器和瓦,瓦当等建筑构件以及雕刻,货币等.由于漳河泛滥,地面上的遗存不多,但著名铜雀金凤 ,冰井三台除后者外尚可见到高大的台址和部分石雕. 金凤台,位于临漳县三台村西,原名金虎台,建于建安18年(公元213年),据文献记载,台高8丈 ,有屋135间.现存金凤台夯土遗址比较完整,南北长122米,东西宽70米,高12米. 台的南建有一座 文昌阁,阁前镶有金凤台石匾额,门前有北朝石刻螭首一对,造形古相,雕工精细.阁后碑亭内嵌有 名人题咏碑碣甚多,其中元代"邺镇金凤台洞清观首创之碑",碑额六龙盘结, 典雅别致辞,具有较 高的艺术价值.碑廊前有东魏,北齐埋藏的大型柱础以及宋,元石刻拂像等.碑廊北有53级台阶,拾级而了,可达台顶, 现建有文物陈列室,陈列着古都邺城的出土文物.这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每年吸引不少游客观光. 铜雀台在金凤台北,东汉建安18年(公元213年)建.当时殿宇较多,气势宏伟.曹操令其子曹丕 ,曹植登台赋诗,传为美谈.现残存台基高5米,南北长60米,东西宽20米.历代名人题咏碑堪多. 唐代诗人杜牧诗云:"折戟沉沙未销,拿将磨洗认前朝。 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其中提到的铜雀便是指雀台。 磁县名吃我就不给各位一一介绍了,想必地球人(骑友)都知道!
骑行地点:临漳县南的邺城遗址三台,及磁县古城 骑行里程:大约单程40公里 骑行地点:中华大街与新南环路交叉口西北角小广场 集合时间:早6:00集合 6:30出发 领 骑: 北风 中间照应 :自觉 拖 后:风随我动、修理工 【个人装备】自行车,头盔,手套,防寒衣物,雨衣、人民币等。还有就是你自己认为必要带上的用品。 【个人药品】(有下列药品的骑友请带上)腹可安、正露丸、感冒药、藿香正气丸或黄连素、跌打药、止血贴、碘酒、绷带等常用药品 【参与者条件】满18岁,有独立能力,有自理能力,身体健康,行动方便,活动期间没任何疾病。 【本次活动宗旨】安全第一,高兴第二,骑行第三,游玩第四。团结、互助,共同完成本次活动,有严重个人主义激进倾向者请勿报名 【费用预算】AA制(个人购买所需物品除外) 【活动要求】要有团队协作精神。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要有积极自觉的环保意识,对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采取掩埋、带回等方法处理。爱护自然环境,不得破坏人文自然景观,不得捕杀或毁坏野生动植物。尊重当地的风土人情,入乡随俗,公平买卖,不和当地人发生争执。 【声明】 1、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自助游,活动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可预测的危险性,特要求参加者必须有较强的自立能力及较强的集体团队精神,并对自已个人的安危负责,如活动过程当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义务组织、发动各相关部门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本活动。 2、此次活动纯粹是自娱自乐性质,组织者仅仅负责召集和协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而活动存在很多未知因素,活动计划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队友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召集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召集声明。本召集声明中关于免除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适用于所有参加人员 【说明】本次骑行遇到不适宜骑行的风、雨天气,本次活动自动取消或延期。出发前请做好自行车的必要检查,必备的防晒及防雨用具。
户外(骑行)活动免责声明书 为使户外(骑行)活动安全健康的发展,特制定免责声明如下: 【声明】 1.骑行要求:要有团队协作精神。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要有积极自觉的环 保意识,对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采取掩埋、焚毁或带回等方法处理。爱护自然环境,不得破坏人文自然景观.。安全、快乐、团结、互助、共同达到目标,有严重个人主义激进倾向者请勿报名。 2.参加人保证所登记的联系电话真实有效。此电话一经登记,即表示电话实际所有人已完全接受邯郸骑友大本营的所有规范和本次出行的一切集体约定(口头和书面)。 3.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自助游,活动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可预测的危险性,特要求参加者必须有较强的自立能力及较强的集体团队精神,并对自已个人的安危负责,如活动过程当中发生意外事故,组织者有义务组织、联系各相关部门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本活动。 4.此次活动纯粹是自娱自乐性质,组织者仅仅负责召集和协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而活动存在很多未知因素,活动计划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5.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队友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召集声明。本声明中关于免除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适用于所有参加人员 6.参与者条件:有独立能力,有自理能力,身体健康,行动方便,活动期间没任何疾病。 7.本次活动适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 骑行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 [此帖子已被 楠楠 在 2008-7-18 17:46:45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楠楠 在 2008-7-18 17:48:33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