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第一次看到美国人为寻找二战驼峰航线坠机飞行员遗骨时派出工作组深入云南、广西的深山老林时的报道,内心感到新鲜、震撼,去年看到美越走近时美国人提出的合作条件其中之一就是要越南配合寻找越战美军遗骨,才知道美国人很重视战死士兵的善后工作。 美国还有“退伍军人协会”,包含有老兵互助功能,专门负责解决退伍军人困难。 今年看到一篇文章介绍德国在二战后将二战士兵纳入社保体系解决了一大社会问题。他们的依据是国家政策的正确与否不由士兵来承担道义责任,士兵按国家体系要求服役、牺牲、伤残就该享受国家的补偿。 日本有个“遗族会”,是个势力很强大的组织,赞助者为政府和经团联企业,凡二战(包括二战以前历次战争)战死士兵的家属一直享受国家津贴,在日本战后很穷时,津贴钱少得可怜,但代表了国家的承认,随后随着日本富裕逐渐上涨。“遗族会”对日本社会有强大的凝聚力。 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做得真差!让人寒心啊!这样做谁还愿意为你卖命?套用句俗话:你爱国家,国家爱不爱你?!看看老兵们这种拿命来报效国家的群体的境遇就有答案了。拿命来报效国家都获得这种待遇,其他的呢? 应该将为国战死、伤残者的抚恤善后工作提高到超越民政部、地方、部队的高度,集合全社会的力量,政府、社会NGO组织、企业等都出力。老实说善后工作全压民政部身上,民政部、各地民政厅、局手上就那么点资源,人力物力是不足的,应该有更广泛的组织协会之类的机构辅助。 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为国牺牲,哪个母亲不痛心?几十年的思念和泪水啊!一个家庭几十年的悲痛啊!150师448团失利,原因在指挥上,不应该让战士承担责任。战士不能来当你这个失误的替罪羊。 从楼主的帖子介绍的情况结合150师448团失利情况分析,以及当时我军确认烈士身份的规定,袁福学烈士可能是牺牲在越南而遗体没运回来,只能列为失踪。或者遗体已被炮火炸碎根本无法收集遗体,他可能已经化为越南的一掊泥土了。其实烈士亲人的要求不高,立个衣冠冢,代表国家对他的承认就行了。我们国家广大烈士的亲人难道会对国家提什么“非分要求”吗?什么又叫“非分要求”?! 美国在华盛顿的无名战士墓,烈士墙上只刻名字,即是一种对无法收回遗体的战士的一个交代,可以借鉴。 天天喊以人为本,这些烈士是不是人?烈士的亲人是不是人?难道立个衣冠冢会花多少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