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看来我好像有点委屈版主兼会长了。那就细细说道说道。
首先说明一下,我没有表示过对你这次老山东山费用出处的猜疑,也没有说过你和“谢老板”做秀。请不要自告奋勇的把脏水往自己和“谢老板”的身上倒。我的“特意邀请”也是基于你自己所说“谢老板特意打电话给崇明县的赵妈妈让她过来茶馆,好让我见上一面”(见你自己的日记)。我想知道,谢老板打电话是你的意思还是他自己的意思?事前事后有没有通过气?打电话告诉赵妈妈 的目的何在?都是成年人了,应该能知道告诉赵妈妈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毕竟对于一个“81岁高龄的老妈妈”而言,要老人家奔波劳累的长途跋涉,以及花上一笔在生活艰苦的农村家庭来说并不算少的交通花费,只为了与你大版主兼大会长见上一面,意义甚微。相反,我觉得你倒是应该该主动前往赵妈妈那里,亲眼看看赵妈妈如今的生活居住环境。既然知道做得不好有欠考虑,那就不要把责任往别人和老妈妈身上一推了事!
你说:“她儿子赵占英为国捐躯连命都没有了,而老人家的家庭环境并不理想,否则也不至于20年才能去看一趟儿子,我给老人家500元我用错了么”,钱并没有给错,但前提是这笔钱最好由你个人支出,而不是临时起意动用互助会的捐款!既有章程,那就该严格按规矩办事,就像拦着列宁的卫兵、阻挡超女的武警。
再次顺便问一句:章程中的执行监事是哪位?好像没有出现过的样子。
最后请版主自己琢磨面对那些老兵网友们曾经热情真诚帮助过的老兵和烈属,做为组织者该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来与他们平等交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8 21:35:44编辑过] |